2006年7月5日,星期三(GSM+8 北京时间)
浙江法制报 > 第十五版:生存 改变文字大小:   | 打印 | 关闭 
孩子的暑期安全大意不得
本报记者请专家给出“安全指南”
本报记者 朱乔夫

  暑期开始了,孩子们乐了,家长们却犯愁了,他们担心的是孩子的安全问题。因为每年暑假,是意外事故的高发期,溺水事故、交通事故等意外频频发生在孩子身上。根据专家掌握的情况,暑期还是其他安全事件包括刑事伤害、网络沉溺、性行为和青少年犯罪等五大类事件的高发期。
  省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以下简称省未保委)提供的一份材料显示,年龄小的孩子大部分不知道什么是危险,年龄比较大的高中生,有的也仅仅知道一些身体伤害或者意外事故方面的危险,而对其他一些后果同样严重的伤害则一无所知。
  “暑期社会和家庭对青少年的控制减弱,青少年社会经验和认知能力的缺失、自护能力的薄弱等是造成安全事件的最重要的原因。因此,学校和家庭对孩子们的安全教育变得尤为重要。”省未保委办公室副主任朱巧湘说。为此,记者进行了一番调查,请教了一些专家,希望能给所有的家长和孩子提个醒,让孩子过一个安全而快乐的暑假。

  意外伤害很头痛
  据杭州市妇幼保健院儿保科刘医生介绍,暑假是儿童意外伤害的高发期,医院儿童门诊量比平时明显增加。据统计,儿童意外伤害常见的有:溺水、烧烫伤、误服药物中毒、吸入异物窒息、玩耍坠楼等。近年来,随着高层楼房逐年增多,阳台、门窗、楼梯缺乏保护装置,儿童坠落事故有增多趋势。有的家长外出时将小儿反锁房中,孩子由于恐惧或好奇从阳台或窗口翻出造成坠落事故。
  刘医生说,绝对不能让孩子独自在家,或留给年迈的老人看管。一些老人因年岁太高或疾病等原因,连自身行动安全都成问题,根本没有能力保护孩子。对于幼童来说,更应留意这一问题,如果没有得力的大人照顾,孩子玩这玩那,稍不注意就会出现用刀割了手、碰伤了眼睛等问题。同时,像户外活动、过马路、游泳等行动,都要强调安全。
  从杭州、永康、瑞安、余杭、临安等地今夏发生的至少10起孩子溺水身亡的事件分析,年纪较小的溺水儿童往往是因在水边玩耍而失足落水,而年龄较大的孩子则常因游泳滑入深水区或腿部抽筋而溺水,如果救治不及时,会因大脑缺氧而留下智力减退等后遗症,甚至导致死亡。现在不少小区都设有泳池亲水区,如果家长看护不当,这些亲水区往往就是孩子失足落水的危险地带。
  因此,医生建议:儿童下水游泳前应做好准备活动,身上沾水后再下水,避免抽筋和拉伤韧带;饭后不要马上去游泳,更不能空腹游泳;每次游泳应控制在30分钟左右;不可从高处往水中跳;游泳时不要玩耍,以免发生意外。一旦发生抽搐,要将脚充分伸直。
  刘医生告诉记者,车祸也是儿童意外伤害的一种。研究表明,儿童对迎面而来的汽车常常不知道躲闪,过马路时也只注意一个方向的车辆,对汽车车速的快慢缺乏正确的判断力,误认为噪音小的汽车没有危险。
  加上有些家长在遵守交通法规方面也做了不好的“榜样”,由此使得儿童成为交通事故的易发人群。作为家长,要在安全教育方面以身作则,不为抢时间而乱闯红灯;同时,教孩子识别设立在街道或危险场所的醒目标志也很重要。

  刑事伤害须提防
  每到假期,很多双职工父母不得不把孩子一个人留在家里,因此,也给了一些不法分子可乘之机。
  杭州市某中学初三女学生小蕙给记者讲了去年暑假里发生过的一件事情。一天,她们5个女孩在家玩时,门铃响了,她想都没想,就在对讲机的按钮上按开了一楼大门的锁。一会儿,家里的门铃也响了,小蕙正玩得开心,未经“猫眼”观察就开了门。一个高大的男子出现在门口问:“你们家大人呢,我有事找他们。”小蕙冲口就说:“他们上班去了,有什么事?”突然,那名男子就亮出了一把刀,说:“我是卖刀的,这把刀10元钱,刀买走我就走人。”小蕙吓得连忙拿出5元钱。“这怎么够,至少要10元!”男子边说边欲闯进房间。
  “好,你别进来!”小蕙又拿了张5元的钞票给他,这个男子才离去,而一边的4个女孩则个个吓得脸色煞白。
  按照省未保委制作的《青少年自我保护卡通册》的说法,家长一定要预先教会孩子防范不速之客。要教会孩子在父母离开家后就锁好防盗门,将能够进人的窗子也关好,防止坏人破门而入或从窗子潜入室内;有人来访,可以隔着门窗对话,千万不能开门;对自称是修煤气管道、水表、电表、电话的来人,要先给爸爸妈妈或小区物业管理人员打个电话,问清情况后才决定是否开门;如果发现窃贼已经进屋,千万不要惊慌,要尽快躲藏起来或伺机逃走,不要与坏人搏斗。

  沉溺网络不应该
  省未保委办公室副主任朱巧湘对记者说,其实,在现代社会,对青少年的很多伤害来自互联网。她说,互联网为青少年构建了自主学习的平台,提供了参与社交活动的广阔空间,但如果利用不当,也会给他们带来深深的伤害。朱巧湘给记者讲述了一个发生在几年前的案例。
  2004年的一个清晨,某市高档居民小区内的少年张某,在24楼的自家阳台上,双臂平伸,双脚交叉成飞天姿势,一跃而下,将自己永远地停留在了含苞待放的13岁。在他留下的日记中,其父母发现了大量的以第一人称叙述、情节充满了游戏魔幻色彩的文字,并且多次记录了“我”死亡的经历。
  他是初中二年级学生,自杀前异常消瘦。其父母后来得知,他为了支付到网吧玩电子游戏的费用,把每月100元的餐费都扣了下来。
  其实,张某的悲剧不仅仅是一个个案。短短几年间,因沉迷网络游戏所导致的悲剧,频频见诸报端。
  朱巧湘告诉记者,未成年人如果在现实生活中缺少与亲人的情感交流,缺乏老师和家长的有效引导,他们会把网络当成一种娱乐工具。另一方面,当在学习上遭受挫折,为宣泄心中苦闷,少男少女们“往往在网上寻求安慰、刺激和快乐”。
  暑假又到了,她希望所有的父母对孩子的上网行为进行规范,一定要按照团中央、教育部等部门发布的《全国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的“五要”“五不”去做,即:要善于网上学习,不浏览不良信息;要诚实友好交流,不侮辱欺诈他人;要增强自护意识,不随意约会网友;要维护网络安全,不破坏网络秩序;要有益身心健康,不沉溺虚拟时空。

  性行为莫受伤害
  上网成瘾被列入新兴的“长假综合征”,而青少年假期发生性行为的现象同样不容小觑。据杭州市计划生育宣传技术指导站的统计,近年来,秋季开学往往变成少女堕胎的高峰期。
  据省立同德医院妇产科副主任医师周航说,从临床来看,每到秋季开学后少女堕胎的人数比平时确有增多现象,这说明青少年在假期比其他时段容易发生性行为。这一现象应该引起家长的重视,尤其对进入青春发育期的女孩子,父母应加强青春期性教育,加强少女的自我保护意识,避免发生怀孕事故,莫让孩子的身心受到伤害。
  朱巧湘则告诫家长,要常常教育孩子有限制地交友,谨防沾染社会上的一些不良习气,不随便与不熟识的人来往,不跟有不良行为习惯的人交友。平时教育孩子自尊自爱、自控自律。

  意气用事不可取
  暑期孩子相对空些,对于暑期安全防范,有关专家认为防止青少年犯罪应该作为重中之重的事情来对待。犯罪事件一旦发生,就有可能发生生命财产遭受损失等严重的后果,不但对青少年自身危害极大,同样会对社会产生极大的危害。
  去年暑假的一天,我省某县中学生A因与同校的B有矛盾,便叫来C等将对方打了一顿。第二天晚上,当C等4人再次出现时,被闻讯赶到的B家长发现,之后C等人被带到当地派出所。
  省未保委办公室副主任朱巧湘认为,未成年人的情感丰富,哥们义气严重,容易冲动而感情用事,极易受外界刺激而走向极端。随着年龄的增长,其好奇心、探求欲日趋强烈,但其心理发育却不够成熟,稚嫩的理智控制不住情感的裂变,从而导致其逆反心理普遍较重,突出表现为越是家长、学校、社会所反对的、禁止的,他们越是“乐此不疲”。
  朱巧湘呼吁,学校、家长一定要认识到青少年处于“危险”的年龄段,及时加强对孩子们的心理健康教育,尤其是家长,言传身教极为重要。她说:“要知道,孩子们的一言一行,都是模仿大人而来的,他们有着什么样的世界观,或者有着什么样的心理定势,与家长在孩子心目当中的印象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可以说,家长重视一分,孩子就健康十分,家长忽视半点,孩子谬以千里。”